家属已认可的死因岂能再让保险人证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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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偶见.家属已认可的死因岂能再让保险人证伪[J].中国保险,2009(4):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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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偶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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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保险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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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8月,投保人为仲某等400余名员工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2008年1月5日,仲某在下楼梯时摔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未作尸检,根据仲某死亡突然、意外等特征在《医学证明书》上认定为猝死。仲某家属为能及时火化,默认了“猝死”认定。次日,仲某家属将被保险人死亡情况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丧事处理完毕,仲某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保险公司以仲某系猝死,不属于理赔范围而拒赔。仲某家属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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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保险人 家属 证伪 死因 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公司 综合保险 医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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