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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驴非马”叹
引用本文:谷明.“非驴非马”叹[J].邮政研究,1992(3).
作者姓名:谷明
摘    要:邮政企业究竟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邮政法》下了一个十分深奥的定义:“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 什么叫“公用企业”?据某法律专家解释说是“具有事业性质的企业”,听起来满辨证的。既曰“公用”,当属“事业”性质,世界上都叫做公用事业,然则又是“企业”,又不能按“事业”对待了! 也许当时的设计很理想:既为“企业”,当能取得较高的效益和福利;又系“公用”,亦可享受政策的优惠。两全其美,岂不上算? 但是,实践证明美好的愿望并没有实现,相反倒造成了“非驴非马”的尴尬局面。 试以纯邮政企业的省会邮政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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