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企业勇担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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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力,蒲爱洁.电信企业勇担社会责任[J].中国电信业,2007(11):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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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力 蒲爱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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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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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即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式研究从1953年霍华德·博文出版的《商人的社会责任》开始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了企业与社会议题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上世纪70年代,在企业应不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讨论中,有两个观点针锋相对:一方是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密尔顿·费里德曼,他代表了经济学的传统观点,认为企业“经济人”的本质特征所造就的行为有限理性就是追逐利益最大化,所以企业的唯一责任就是为股东创造利润;而另一方则沿袭霍华德·博文“企业应该自愿地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认为企业应该承担超出经济责任外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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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社会责任 电信企业 经济学家 利益最大化 诺贝尔奖 有限理性 经济责任 霍华德 |
Responsibility of Telecom Carri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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