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领域合法、积极地使用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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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详.在工商领域合法、积极地使用作品[J].中华商标,2003(11):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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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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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 访问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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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作品、商标与外观设计分别是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客体。然而,相当一部分商标和绝大多数外观设计从形式上看可以构成作品,这就决定了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之间可能存在权利竞合与权利冲突。作品、商标与外观设计的这种关系同时也决定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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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商行政管理 商标管理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商标权 版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 知识产权权利 合法性原则 适度限制原则 美术作品 摄影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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