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与服务的类似关系判定——第50954848号“黎夫名仕YVES ROCHER”商标异议案 |
| |
引用本文: | 王子洋.商品与服务的类似关系判定——第50954848号“黎夫名仕YVES ROCHER”商标异议案[J].中华商标,2023(10):20-21. |
| |
作者姓名: | 王子洋 |
| |
作者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异议审查三处 |
| |
摘 要: | <正>一、基本案情异议人:伊夫·黎雪植物生物学研究所被异议人:苏州某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黎夫 名仕 YVES ROCHER指定使用服务:第35类“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异议人主要理由:1.被异议商标与在先第344696号“YVES ROCHER”、第17558254号“法国伊夫黎雪YVES ROCHERFRANCEYR及图”、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第1536261号“YVES ROCHER”等商标构成近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