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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当使用的范围
引用本文:徐德法.“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当使用的范围[J].中华商标,2013(5):52-55.
作者姓名:徐德法
作者单位:杭州德龙商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摘    要:正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一种,在我国的保护还只是最近20年的事情。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地理标志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更是成为相关公众的关注对象。我国《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第三款规定,证明商

关 键 词:地理标志  证明商标  龙井茶  商标法  杭州市西湖区  商品商标  管理办法  举证责任  集体商标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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