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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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匡敦校,李丹林,王向前.浅议反担保[J].煤炭经济研究,2000(11):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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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匡敦校 李丹林 王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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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东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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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反担保的基本含义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主债的担保人所提供的保障担保人的追偿权实现的担保。我国于1995年颁布并实施的《担保法》第 4条规定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具体说来 ,反担保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 :1 反担保以本担保的存在为前提。为主债的履行所设定的担保称为本担保 ,为满足担保人的追偿权所设定的担保为反担保。如果主债并未发生 ,或者虽有主债但当事人并未对此设定担保 ,于此情形自然也就无所谓反担保。2 反担保的设定旨在保障担保人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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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担保法 反担保 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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