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闻速览
摘    要:正政策能源领域鼓励民资细则:法无禁止均开放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凡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意见》表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发展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参与电力建设,以及在新能源领域发挥更大作用。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提出了能源新兴领域将全面向民资开放,且提出页岩气、页岩油、煤层气等未来将实施市场定价。"国家在这方面既表示了对民间资本开放的决心,也显示了非常规油气准备逐步市场化,这可能将是未来民间资本进行投资的热点。"

关 键 词:民间资本  私有化  市场化  俄罗斯  电动车  资本开放  铁路机车车辆  工程机械  新能源  实施意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