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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选择独立SPV——再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
引用本文:钱翔.理性选择独立SPV——再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J].中国房地信息,2005(8).
作者姓名:钱翔
摘    要:近年来,关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讨论在国内一直是一个热点。目前理论界对于是否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已经取得了比较一致的看法,更多的探讨集中在证券化的方式和具体实施方案的选择上。笔者在对目前国际上存在的一些比较有特色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案和国内比较受关注的一些方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相关主张,同时对我国在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创新过程中,应给予重视的一些问题也谈了自己的看法。住房抵押贷款是借款人购、建、修住房时以借款人或第三者能自主支配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一定数额借款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房地产收获得清偿。住房抵押贷款的特点有三方面:一,单笔贷款额度有限,巨大的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分散度较强,二、信用等级较高,属于各商业银行资产表中的优质资产类,如中国工商银行2003年时的住房贷款余额3200多亿元,其中不良贷款率仅为1.2%左右;三、住房抵押贷款流动性差,多为十年以上,甚至是三十年期限的贷款。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市场对于发展住房抵押贷款的需要日益强烈。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自1987年中国建设银行最先开办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以来,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1997年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190亿元,而到2003年底这个数字已经激增为1.2万亿元,增长63倍多。这为进行资产证券化创造了基础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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