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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中的劳动关系处理
引用本文:何春艳.浅议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中的劳动关系处理[J].广西电业,2006(6):44-45.
作者姓名:何春艳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 在职研究生
摘    要:党的十六大以后,各地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许多国有大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或引入外部投资成为股份制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企业改制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无论何种形式,都将形成投资者、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不同的利益集团。尤其是企业改制后产权关系、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等都要发生变化,这势必造成劳动要素的重新配置,涉及员工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等诸多切身利益,因此,改制过程是企业劳动关系最不稳定的时期,也是劳资纠纷的一个集中…

关 键 词:企业改制  劳动关系  现代企业制度  股份制企业  分流  分离  投资主体  企业经营者  企业职工  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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