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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摘    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行修改如下: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关 键 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修改  会议通  政府收支行为  预算约束  预算制度  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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