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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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丁中.浅谈“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关系[J].石油政工研究,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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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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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石油仪器厂党委宣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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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改制后建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企业原来的党委会、职代会和工会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所谓“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问题,确是应该很好地探讨和谋划。勿庸讳言,如何处理好“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关系,目前尚未有成熟的做法,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搬。“老三会”,实行的是一元化领导,无论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还是后来推行的厂长负责制,党委起保障监督作用,都是一元化领导,在企业内不存在多元利益主体。在政企不分的情况下,这种党委、厂长一元化领导是可行的。企业改制后,实行政企分离,所有者代表、经理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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