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筹融资法律规制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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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曙光,贾镝,贺潇.美国众筹融资法律规制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国情国力,2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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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曙光 贾镝 贺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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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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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小型企业通过互联网中介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形式称为股权众筹,作为众筹的最主要形式之一,股权众筹对于中小创业型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最主要形式之一。作为在国内外新兴起的一种融资模式,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没有被纳入证券法的法律监管体系,众筹的法律规制问题和风险控制问题一直是全球互联网金融业界关注的核心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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