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私募基金IPO退出机制的法律制度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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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虞思明.中美私募基金IPO退出机制的法律制度比较[J].中国国情国力,2015(2):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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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虞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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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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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美国耶鲁大学麦克米兰中心Fox Internatioanl Fellowship交流项目基金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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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募基金是一种借助私募的方式针对非上市私营企业实行权益性投资的过程,这一过程在进行交易的所有环节中,包含选择、投资到退出的全部关键要素。其中退出机制主要是指私募基金的投资主体在其所参与的创业企业中根据其发展状况,将自身持有的权益资本以售出的方式将投资与收益收回的过程。可以说,私募基金的退出机制不但是一个环节的结束,同时也是另一个环节的开始,从而让资本的流动成为可能,具有非常核心的作用。与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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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IPO 权益性投资 权益资本 资本市场 中小板市场 上市标准 入市门槛 上市规则 保荐制度 上市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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