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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产权交易领域税收常识(三)——企业所得税
引用本文:王泽宇.普及产权交易领域税收常识(三)——企业所得税[J].产权导刊,2012(12):78-79.
作者姓名:王泽宇
摘    要:一、企业合并或分立,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重组当事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执行或继承?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合并或分立,合并各方企业或分立企业涉及享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就企业整体(即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过渡政策尚未期满的,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管理  税收优惠政策  产权交易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合并  生产经营所得  分立企业  重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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