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土地增值税存在的意义及完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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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植才.论我国土地增值税存在的意义及完善对策[J].天津经济,2006(11):66-6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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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植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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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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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的意义
(一)发挥对房地产供求总量的“自动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土地增值税以有偿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其课征对象是纳税人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在税率设计上,采用“超率累进税率”,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率”不同,分别设置了30%、40%、50%、60%四档税率。这种税制设计方案的优点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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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增值税 完善对策 房地产业 有偿转让 税率设计 纳税人 供求总量 平稳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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