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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款物捐赠 2009中国栋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百强榜解读
引用本文:陈礼雪,苏予,刘淼,白兰,吴弘,赵华文.企业社会责任≠款物捐赠 2009中国栋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百强榜解读[J].中国西部,2009(11):98-99.
作者姓名:陈礼雪  苏予  刘淼  白兰  吴弘  赵华文
作者单位: 
摘    要:信息透明的上市公司都是“强制公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何况非上市公司?这便是企业公民理念在中国的遭遇。2009中国栋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百强榜上的100家企业不管其履行社会责任与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是否是自愿的,都堪称中国近两干家上市公司之栋梁,它们的所作所为正是在践行或掀起中国企业公民时代的新浪潮。因此,这100家企业有资格被冠以“栋力上市公司”之名,予以彪炳。

关 键 词:企业社会责任  非上市公司  公司社会责任  中国  社会责任报告  捐赠  解读  企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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