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款物捐赠 2009中国栋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百强榜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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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礼雪,苏予,刘淼,白兰,吴弘,赵华文.企业社会责任≠款物捐赠 2009中国栋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百强榜解读[J].中国西部,2009(11):9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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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礼雪 苏予 刘淼 白兰 吴弘 赵华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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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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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息透明的上市公司都是“强制公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何况非上市公司?这便是企业公民理念在中国的遭遇。2009中国栋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百强榜上的100家企业不管其履行社会责任与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是否是自愿的,都堪称中国近两干家上市公司之栋梁,它们的所作所为正是在践行或掀起中国企业公民时代的新浪潮。因此,这100家企业有资格被冠以“栋力上市公司”之名,予以彪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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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社会责任 非上市公司 公司社会责任 中国 社会责任报告 捐赠 解读 企业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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