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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须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引用本文:杨君培.城市拆迁须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J].发展,2008(4):152-153.
作者姓名:杨君培
作者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摘    要:【案情简介】复议申请人是甘肃省服装鞋帽公司,被申请人是兰州市人民政府。甘肃省服装鞋帽公司下属一个服装鞋帽展销部,位于兰州市酒泉路301号。1996年正处于兰州市城市道路大拓建阶段,这一地段被甘肃瑞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用拆迁。由于在安置补偿方面拆迁人开发公司与被拆迁人服装公司发生异议,影响了拆迁进度。兰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代表市政府在1996年5月13日下发了《关于限期搬迁的决定》。决定的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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