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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采机构设置应兼四大原则
引用本文:张栋天.县级政采机构设置应兼四大原则[J].中国招标,2007(5).
作者姓名:张栋天
摘    要:关于县级采购机构问题一直是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软肋”,县级采购规模从个体来看相对较小,但总量还是非常庞大的,长期以来,如何做好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深为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实务操作人员关注,其中集中采购机构设置问题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特别是采购法实施后,管采分离不仅是法律的明文要求,而且财政部也三令五申要求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方做得很成功,

关 键 词:机构设置  县级  集中采购机构  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工作  实施过程  采购规模  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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