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标人漏报暂估价的责任该由谁承担?
引用本文:汪国庆,李金升.中标人漏报暂估价的责任该由谁承担?[J].中国招标,2013(39):21-22.
作者姓名:汪国庆  李金升
作者单位: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
摘    要:案情介绍甲国有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乙民营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作为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固定总价,乙公司中标合同金额为980万元。当乙公司完成该工程40%的进度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投标文件中对"市政供水管道专业工程"暂估价处未填报金额;经查,甲公司招标文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明确规定该专业工程暂估价为"100万元"。鉴于上述情况,甲公司咨询,乙公司漏报的

关 键 词: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  暂估  专业工程  中标人  投标人  供水管道  国有公司  投标报价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