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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理与书法之韵
引用本文:崔钟荣.《易》理与书法之韵[J].理论观察,2005,2(2):90-91.
作者姓名:崔钟荣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
摘    要:道与书法艺术的关系是浑然一体的。形而之上为道,得道方可为书。书法正是利用阴阳的表象,以《易》理即变和通(韵)为手法营造艺术内涵。阴阳《易》理在书法中以韵的形式出现。书法上的阴阳两极在运笔、笔画、字、章中巧妙合理地对比、转换、协调产生难以想象的神韵。

关 键 词:周易  书法  气韵
文章编号:1009-2234(2005)02-0090-02
修稿时间:200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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