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人民监督员开展“五种情形”监督问题研究
引用本文:吴静.人民监督员开展“五种情形”监督问题研究[J].理论观察,2009(4):99-100.
作者姓名:吴静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检察院,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
摘    要: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是否存在“五种情形”进行监督,是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并且这“五种情形”也是社会关注的检察执法热点和检察执法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全面开展“五种情形”监督对于提高检察执法水平,保证执法的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的权利确有必要。而要增强对“五种情形”的监督效果,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开展,就需要从人民监督员的产生、管理机制,从检察机关的保障措施进行改革。

关 键 词:人民监督员  五种情形  监督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