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合理构建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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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松萍,陆志远,朱临.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合理构建与完善[J].魅力中国,200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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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松萍 陆志远 朱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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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杭州,3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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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是抗辩式审判方式的重要标志,是诉讼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之必然.目前,由于理论认识上的偏差、体制设计不够完善以及现行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致使我国在有关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运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之前,新律师法的出台赋予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完全的阅卷权,如何构建完善中国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中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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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开示 制度构建 诉讼公正 证据突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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