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析老龄化社会与日本的“看护保险制度”——兼论中国的养老社会化应强化生理和心理的保障功能
引用本文:李黎明,张永春,等.试析老龄化社会与日本的“看护保险制度”——兼论中国的养老社会化应强化生理和心理的保障功能[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2003(2):59-63.
作者姓名:李黎明  张永春  
作者单位:[1]日本中京大学社会学研究科 [2]中国西安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摘    要:日本的“看护保险制度”对中国有参考借鉴作用。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核家庭”已不能承担起夫妻二人要照看四位老人的重担,中国虽然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但是与经济发展和经济承受力不协调的是,中国过快地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要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必须走养老社会化之路,在养老问题上必须从传统社会的“家庭中心论”转变为现代的“社会中心论”。中国仅有过去的注重经济资助的养老保险还是不够的,中国的养老社会化应大力强化生理和心理的保障功能。

关 键 词:老龄化社会  日本  看护保险制度  养老社会化  中国  生理保障  心理保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