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民”王幸福的“和谐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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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培元.“刁民”王幸福的“和谐观”[J].新西部,2005(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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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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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2岁的王幸福.是河南宜阳县高村乡鲁村一名普通农民.因为自费调查宜阳县乡村三级干部暴力征收农业税.不断帮村民反映情况.被称为“中国最著名农民之一”,也被当地一些官员称作“刁民”、“无赖”。在前不久进行的村委会换届中.王幸福以绝对优势当选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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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王幸福 干群关系 公共权力 中国 基层官员 工作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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