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有部分的使用及实务研究
引用本文:李娜.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有部分的使用及实务研究[J].新西部,2008(7).
作者姓名:李娜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100193
摘    要:区分所有人与共有部分有着最直接的利益关系,共有权人对共有部分有权按其性质、用途进行使用,他人不得妨碍和干涉。同时共有权人在使用共有部分时,也不得妨碍其他共有权人对共有部分的使用。这种使用不以各区分所有人的专有部分的份额为限。实践中,对共有部分的使用一般有三种方式:随机利用;轮流使用;固定专用。在现实中,还会存在其他主体对于共有部分的利用。然而,都必须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 键 词:建筑物共有部分  共有部分使用  共有权纠纷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