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行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对于住房建设和住房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政府主导性过强、城市户籍的思维定式、供应结构和定位缺乏整体设计、市场与非市场供应对接机制不平滑、合法供应与不合法供应并存、住房供应波动性大、商品住房市场供应的高度垄断、住房供应种类太多、住房供应管制和调控政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必须通过深化城镇住房体制改革来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要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必须坚持统筹谋划、整体设计,明确目标、协同推进,市场主导、政府调节,以人为本、全面覆盖,租产并行、租售并举,公平与效率并重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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