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吏民"之四——略论"吏民"的一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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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虎.原"吏民"之四——略论"吏民"的一体性[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7(3):11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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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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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包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01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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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下吏"与普通农民为主构成的"吏民"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吏民"一体的社会基层结构在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不替,是由于中国古代的农业经济形态不仅要求普通农民而且管理和服务于他们的地方政府属吏和乡里吏员也实行"务本去末"和"地著",亦"吏"亦农;适应这种经济形态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色之一是,君主赖以统治广土众民的"吏"被分别为施政性的"吏"与事务性、劳役性的"吏"两个部分和层次,前者脱离本乡本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后者固着于本乡本土,他们来自于民,复归于民,循环往复,生生不息;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是长期保持地缘关系与血缘宗族关系的结合及相互为用,而地缘性的编户制度是"吏民"一体的政治保障,血缘性的宗族关系是"吏民"一体的社会温床。这些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特点没有改变,则这种"吏民"一体性结构也不可能根本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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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吏民 一体性 社会基层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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