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澳门的税收制度 |
| |
引用本文: | 倪信琦.浅议澳门的税收制度[J].外国经济与管理,1991(9):48-49. |
| |
作者姓名: | 倪信琦 |
| |
摘 要: | 澳门的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一、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直接对纳税人的收入和财产所征收的税项。它包括营业税、职业税、房地产税、纯利税,赠予及遗产税、物业转移税、军火税以及各种专列税。直接税在政府总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一直占40%左右。而在直接税结构中,又以各种赌业为主体的专利税占首位,以下依次是纯利税、职业税、房地产税和营业税。
|
关 键 词: | 澳门 税收制度 直接税 间接税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