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开发我国西部矿业 |
| |
引用本文: | 肖垂斌,姜永信.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开发我国西部矿业[J].柴达木开发研究,1998(2):27-30. |
| |
作者姓名: | 肖垂斌 姜永信 |
| |
作者单位: | 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 局长
(肖垂斌),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局党委 书记(姜永信) |
| |
摘 要: |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我们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邓小平同志1992年初在“南巡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同时,还更加明确地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即判断改革和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归根到底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
关 键 词: | 矿业 西部地区 中国 标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