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重要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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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忠.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重要补充[J].柴达木开发研究,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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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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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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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迅猛发展,不断壮大,其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也日益显得突出。以青海为例,截止1994年底,个体、私营企业已发展到59819户,从业人员87227人,分别比1980年增长27.4倍和24.6倍,14年平均递增分别为27%和26.1%;注册资金达到3.44亿元,工业总产值4.29亿元,营业额14.19亿元,分别比1982年增长136.64倍、440.93倍和169.15倍;14年平均递增分别为42.16%、54.51%和44.33%;年度纳税6500万元,比1982年增长50倍,14年平均递增32.46%。个体、私营经济为发展青海社会生产力,增强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生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处于急剧上升的状态。 私营经济存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据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后,一切社会形态的更替都只是以一种形式的私有制代替另一种形式的私有制,例如:以封建社会的私有制代替奴隶社会的私有制;以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代替封建社会的私有制。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过去一切社会经济制度有着根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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