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与“控审分离”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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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兴.浅谈“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与“控审分离”的关系[J].中国经贸,2014(23):11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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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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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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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已过两年多时日,刑诉法中的新亮点、新理念也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检验。而在众多亮点中,新刑诉法首次将以往所称的“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该修改引起了法学界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学术界也对该亮点进行了理论化分析和解读。而在实践中,该改动也必然会对司法实践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笔者认为在其产生的一系列影响中,有必要对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职能和分工做出再次地强调和明确地划分,避免司法系统内部对本次“鉴定意见”的改动产生错误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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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鉴定意见 鉴定结论 控审分离 《刑事诉讼法》 司法实践 刑事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 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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