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与允诺禁反言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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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玲玲.缔约过失责任与允诺禁反言原则[J].青海经济研究,2009(2):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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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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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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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允诺禁反言原则简介
(一)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最早是由德国学者耶林于1861年提出的。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真正产生是在19世纪中期的德国,那时,德国经济相当发达,交易频繁。德国普通法对交易双方所缔结的契约严加保护,但对于契约无效所产生的损害,法律不予支持。在德国传统的普通法理论中,契约的责任是这样确定的.有了双方合意才能有契约,而有契约才有契约责任.即责任的产生过程是:合意——契约——责任,因此,在契约未曾成立的缔约阶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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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缔约过失责任 允诺禁反言原则 契约责任 德国经济 责任理论 19世纪中期 交易双方 产生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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