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给力 助力创新——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三项先行先试财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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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琳,杨宁,刘海庆.新政给力 助力创新——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三项先行先试财税政策[J].中国高新区,2013(6):9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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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琳 杨宁 刘海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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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高新区》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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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对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量的调节来影响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的经济政策,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在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众多政策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2013年3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批复武汉东湖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安徽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时试行支持自主创新三项优惠财税政策,这表明东湖示范区在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我国支持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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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税务总局 自主创新 财税政策 示范区 东湖 武汉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财政收入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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