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深圳建设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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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韶.把深圳建设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J].特区经济,1995(1):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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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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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央早就提出经济特区要起示范作用,最近,广东省委又确定要把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示范区。深圳作为我国最早建立的经济特区,是在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最快的地区,它已经并将继续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起先行、试验和示范的作用。深圳应该从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的高度,来思考和规划特区建设的模式。当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起示范作用: 一、如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生产资料公有的条件下,更快、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中国特色的礼会主义的一个根本特点就是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生产力,走共同富裕之路。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我们已经在中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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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发展 深圳市 经济特区 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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