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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与国际避税
引用本文:张文倩,吕健,周莎.离岸公司与国际避税[J].特区经济,2004(12):97-97.
作者姓名:张文倩  吕健  周莎
作者单位:1. 西南财经大学
2. 重庆市高新区国税局
摘    要:一、离岸公司与国际避税地 离岸公司是指在原居住地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离岸公司有一个明显特征——注册地几乎都是在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国际避税地。这里的国际避税地是指不征收或征收极低税率的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也指一些虽然采用正常税率,却提供某些特殊的税收豁免项目以及投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目前,国际上公认的避税地大致有:BVI、开曼、百慕大、卢森堡、马来西亚等40多个国际避税地;其它一些国家设立的出口加工区、

关 键 词:国际避税  离岸公司  税率  国家  注册地  避税地  开曼群岛  成立  卢森堡  设立

Off-shore company and international tax-avoid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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