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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市场的消费主体应是普通居民
引用本文:翁洪波.住宅市场的消费主体应是普通居民[J].浙江经济,1997(5):50-51.
作者姓名:翁洪波
摘    要:最近,余姚市计委组织力量对全市存量房产情况作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余姚市存量房产仍然过大,而普通居民尚未成为房产市场的消费主体。笔者认为,住宅金融转向普通居民是盘活存量房产的重要手段。

关 键 词:余姚市  房地产业  住宅金融  住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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