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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楼不忘请律师
引用本文:杜伟强.买楼不忘请律师[J].沪港经济,1999(5).
作者姓名:杜伟强
作者单位:香港高等法院
摘    要:在香港,虽然现行法例并没有明文规定楼宇买卖必须委托律师进行交易,然而人们在买房子时总自然而然地会想到律师。实际上,委托律师代理已成了整个房产买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究其原因,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根据香港的法例,现行的楼宇交易制度乃是一个契据注册制度,因此,买方在查证卖方转让物业的业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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