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公司法的当务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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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平.贯彻实施公司法的当务之举[J].工商行政管理,199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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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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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生效整整一年了。挑剔的眼光当然仍可以指出它的是是非非;但以现今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之幼弱程度来观察,它不失为一部确立新型企业形态、适应国际发展潮流、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杰出立法之作。一年过去了,公司法的实施情况仍有令人忧虑的地方:配套文件迟迟不能出台、各部门和单位各取所需地加以解释、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缺乏力度、现有公司规范化程度不理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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