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 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当前,日益严重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和广告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为从根本上制止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净化医疗广告市场,根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禁止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包括军队单位、军队个人和冠以与军队相关的任何称谓)、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二、医疗机构自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