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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亚经济合作政策新变化及前景展望
引用本文:姜跃春.日本东亚经济合作政策新变化及前景展望[J].国际贸易论坛,2007(2):32-36.
作者姓名:姜跃春
摘    要:一、日本东亚区域合作政策的新变化 日本东亚区域合作政策新变化集中表现在与一些国家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同时,重推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为核心的‘行动计划”。战后,日本是奉行‘贸易立国”对外经济发展战略国家,早在20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曾提出‘环太平洋经济合作设想”,但对双边或多边FFA不大‘感冒”。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之后,日本开始认识到东亚区域加强经贸合作的必要性,从而对亚洲经济政策开始从过去只追求世界贸易自由化和单纯依靠WTO的政策向谋求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向转变,开始积极疏通以自由贸易协定(FrA)为主轴的经贸合作渠道,参与和推动东亚经济合作。新世纪以来,日本东亚区域合作政策开始向双边与多边并举的方向演变。2001年起,日分别与新加坡、韩国进行缔结FTA相关谈判;2002年与新签署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同年底与东盟签订《全面经济合作的共同声明》,提出10年内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目标;2003年12月在东京举行的日本与东盟特别首脑会议上,日与东盟正式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发表《东京宣言》,首次正式提出构筑‘东亚共同体”畅想。2006年以来,日本在对双边多边合作的同时,更多的精力放在推进东亚共同体构想上面。2006年初,小泉在众议院发表的施政演说中,提出‘‘主导”东亚区域统合‘新理念”,年末日本在首届东亚峰会上积极‘推销”加速构建‘东亚共同体”理念。2006年4月,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二阶俊博提出“东亚EPA构想”,主张在2008年起的10年内,建立包括澳新印等16国在内的超越东亚范围的EPA。2006年5月18日,日本内阁会议审议通过经济产业省提出的‘经济全球化战略”,这一战略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制定了‘EPA行动计划”,其主要内容是‘东亚EPA构想”和“东亚OECD构想”。同年8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10+3部长会议期间,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二阶俊博又正式向与会各国提出了这一建议,并在同年的东盟经济部长级会议上正式提出‘东亚EPA构想”。

关 键 词:经济合作政策  东亚区域  日本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对外经济发展战略  经济伙伴关系  亚洲金融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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