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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程序重于结果
引用本文:宋斐.手机实名制:程序重于结果[J].中国电子商务,2006(1):40-40.
作者姓名:宋斐
摘    要:看起来推行手机实名制的理由无可指责, 然而质疑或反对之声仍然不绝于耳“在办理申请者的手机入网手续时,运营商将对用户的相关身份证件进行审查。申请者为个人用户的,应当出示有关个人身份证件;申请人为单位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应当登记其名称、地址和联系人等事项。”自上述相关信息发布之后, 围绕手机实名制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几个月之久,且有日趋热烈之势。

关 键 词:手机实名制  中国  通信管理  运营商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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