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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湖北比较优势,实施“走出去”战略
引用本文:蔡玲.发挥湖北比较优势,实施“走出去”战略[J].计划与市场,2001(11):11-12.
作者姓名:蔡玲
摘    要:所谓比较优势原理,是指一个国家生产的若干种商品,在国际上虽然不都是处于绝对优势,但是其中有些产品生产效率相对高一些,或成本相对低一些,这个国家仍然可以生产并出口这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利于相对劣势的产品,从而获得更多的比较利益。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利用外商投资经历了“七五”1.3亿美元,“八五”20亿美元,“九五”47亿美元几个跳跃式的发展阶段,尤其是“九五”时期,全省利用外商投资规模水平和效益提升到新的高度,成为推动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但是与湖北省对外经济规模相比,却形成鲜明反差。全省外经规模普遍偏小,每年营业额仅1.58亿美元,大大低于沿海地区。外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匮乏、市场单一、信息渠道窄、缺乏对外经营人才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全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要扭转这种局面,首先,政府要从思想上转变重视“引进来”与“走出去”的观念,牢固树立运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获取比较利益的思想,妥善处理好“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关系,使“引进来”更好地为“走出去”服务,达到两者相互促进。其次,政府部门要帮助企业分析国际市场发展趋势、区域市场需求特点,从宏观上指导企业发挥比较优势,明确“走出去”的主攻方向。湖北在特色轻工、纺织化工、建材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拥有高校和科研院所多、人才富集、科技和人才开发、培养潜力巨大的优势。政府部门要从宏观政策上引导企业充分发挥湖北省这些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企业对外投资计划,尽量避免盲目到国外投资,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三、政府既要明确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要从加强培养外向型经营人才培训、融资、技术等方面给予从事外经企业必要的支持,帮助这些企业克服畏难心理,树立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意识,大胆开拓市场,使之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关 键 词:湖北  比较优势  “走出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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