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于EVA法对沪深两市24家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的分析结果表明:EVA能更准确客观的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且EVA值与加权资本成本率的高低密切相关,而EVA回报率则可解析企业价值创造的相对性,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作参考。但EVA在我国企业中的实施将面临会计事项调整、资本成本的确定等难题,阻碍了EVA在企业中的应用。为进一步完善以EVA为核心的业绩考核体系,我国应强化会计核算规范及建立数据调整评价制度,全面引入EVA价值管理体系,将EVA与非财务指标结合使用,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引导央企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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