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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的纳税筹划新探
引用本文:李兰兰,唐俐.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的纳税筹划新探[J].商业会计,2011(29).
作者姓名:李兰兰  唐俐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企业在生产应税消费品时通常有全部委托加工、部分委托加工和自行加工这三种方式.目前纳税筹划实务中存在一些较为片面的结论,认为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净利润最少,其税负最重,而全部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后直接销售)比部分委托加工方式税负要轻.然而这三种简单的比较结果不一定正确,一定要考虑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是否准予抵扣的情况.本文运用案例,就加工环节消费税是否准予抵扣的两种情况下,对应税消费品在不同加工方式下的消费税税负进行探讨.

关 键 词:加工方式  委托加工  消费税税负  应税消费品  纳税筹划  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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