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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五项会计准则有哪些突破和变化?
引用本文:朱海林,李红霞,陆德明,崔华清.新修订的五项会计准则有哪些突破和变化?[J].商业会计,2001(6):9-12.
作者姓名:朱海林  李红霞  陆德明  崔华清
作者单位: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
摘    要:1998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下称“原准则”),并自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原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原准则在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由于原则较多地运用了公允价值概念,而我国当前的产权、生产要素市场又不很成熟,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再比如,对于债务豁免,按原准则的规定可以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处理。这也给少数公司利用债务豁免操纵利润创造了机会。为了及时解决已存在的有关问题,财政部决定对原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准则仍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下称“修订准则”,适用这次同时修订的其他四项准则),并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修订准则还规定,对于2001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其会计处理方法与修订准则会计处理方法与修订准则方法不同的,应予追溯调整。

关 键 词:企业会计准则  现金流量表  债务重组  非货币性交易  投资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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