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投资形成股权投资差额的新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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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雷娟,唐婉虹.追加投资形成股权投资差额的新会计处理[J].商业会计,2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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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雷娟 唐婉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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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理工大学
(宋雷娟),南京理工大学(唐婉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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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投资准则》的规定,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 投资时,初始投资和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分别 进行核算。在最新规定出来以前,如果追加投资形成股 权投资借方差额,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 权投资准备),若形成贷方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 权投资准备",不管初始投资形成的是股权投资借方差 额还是贷方差额。本文根据最新规定关于执行《企业会 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谈谈在权益 法核算法下,追加投资再次形成股权投资差额的具体会 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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