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购进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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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建明,聂龙春.货物购进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J].商业会计,2002(6):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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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建明 聂龙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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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上高县国税局
(郭建明),江西省上高县国税局(聂龙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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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在购进货物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货到票未到”、“货到票到未付款”与“票到货未到”的现象。这里的“货”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票”是指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同样是“货到票未到”、“货到票到未付款”与“票到货未到”,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均不同。现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方法说明如下:一、会计处理(一)“货到票未到”的会计处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货单位,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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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货物购进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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