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列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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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李明,李会太.金融工具列报[J].对外经贸财会,2006(8):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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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李明 李会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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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广播影视集团 [2]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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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准则”)共3章45条,主要规范金融工具列示和披露,基本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工具品种层出不穷,不仅有应收应付款、债券和股票等基本金融工具,还有可转债、权证和套期保值等衍生金融工具。除此之外,股指期货等新的金融创新业务也在酝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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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衍生金融工具 列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金融创新业务 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 套期保值 股指期货 应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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