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地方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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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松.透析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地方保护[J].市场周刊,2004(15):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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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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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保护又称行政性垄断,主要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利用其行政职权对外地供应商进入本地采购市场加以限制或歧视的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这就充分表明在政府采购市场中,要给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平等的竞争环境,不能实施采购市场的地区分割或地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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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市场 地方保护主义 中国 地方政府 民意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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